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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依法批捕二十年前故意杀人、抢劫案嫌犯
时间:2018-05-25  作者:  新闻来源:SRC-935343148  【字号: | |

    绍兴市柯桥区(原绍兴县)皋埠镇二十年前命案有新进展,5月18日,经我院审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均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1998月4月20日凌晨,柯桥区(原绍兴县)皋埠镇集体村发生一起命案,被害人陈某某及其女儿范某某(殁年6岁)在家中被人杀害。公安机关通过技术侦查手段,于2018年5月4日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均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我院联合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针对案件法律适用、侦查方向、取证要点等提出建议,引导公安机关规范侦查程序、扎实收集客观性证据。案件移送至我院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仔细讯问犯罪嫌疑人,充分核实证据,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均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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