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我院对绍兴某材料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
这也是我院首次就民事诉讼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
今年4月,申请人绍兴某材料有限公司因不满法院对其与其他当事人绍兴某皮塑公司合同纠纷作出的判决,向我院申请民事诉讼监督。
我院审查后认为,该案涉及企业破产领域的税收业务,且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为税收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法律适用,双方争议较大,矛盾突出。为了依法公正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检察机关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听证规定(试行)》,我院决定就此案举行公开听证,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4月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置规范》设置本次听证的场所。
此次公开听证由我院副检察长沈强作为承办检察官主持,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税收业务方面的专业人士、破产领域的法律专家、网络拍卖业内专家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到场听证,国家税务总局柯桥区税务局的同志旁听此次听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丁吉琴到场指导。
听证会上,申请人与其他当事人分别进行了陈述、举证质证,主持人归纳争议焦点,当事人就争议焦点发表意见并进行最后陈述。听证员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专业知识对案件进行了充分评议。
会后,我院将参考评议意见,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