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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时间:2010-07-20  作者:  新闻来源:浙江绍兴  【字号: | |

绍兴市柯桥区地处会稽山北麓、钱塘江南岸富庶的宁绍平原,历史悠久,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文化之邦”之美誉,是全国著名的水乡、桥乡、酒乡、书法之乡、戏曲之乡和名士之乡,也是经济强区,在这里,中国轻纺城享誉全球,世界布市名满天下,柯桥区在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综合评价中连续位居第一,多次荣获“中国全面小康十大示范县市”称号。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前身为绍兴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11月,随着撤县设区,绍兴县人民检察院更名为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现位于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211号。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是1979年《刑法》、《刑事诉讼法》“两法”试点单位;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成为浙江省检察系统庭审方式改革试点院;2003年成为浙江省第一批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单位。

近年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率先完成经济转型升级、率先建成美丽乡村、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打造“时尚柯桥、印象柯桥、幸福柯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所获荣誉:

 

1985年被高检院评为先进集体

1988年、1992年两次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并通令嘉奖

1995年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2001年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

2004年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

2009年2月该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2010年2月再次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2012年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

2013年被浙江省委、省政府评为“浙江省文明单位”

2016年浙江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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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211号 电话:(0575)81102527 邮编:3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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