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我院未检部门先后赴区滨海(马鞍)司法所、齐贤司法所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这是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之后,首次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督。
主要做法:
一、书面审查
检察人员对每一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交付执行、日常监管、教育奖惩、两矫宣告等台账资料逐一进行核查。
二、当面约谈
检察人员对每一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逐一进行了面对面地约谈,了解他们的成长背景、生活就业情况、思想动态以及参加社区矫正活动情况等。
三、座谈交流
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座谈,主要就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何规范及有效地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交流。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在专项检察的基础上,通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就学、复学、就业机会,推动建立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殊矫正机制,实现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监督、帮教、维权一体化,促使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