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院动态     检察要闻     创新创优     法律监督     检察文化     权威发布     检察风采
当前位置:首页>>法律监督
检察建议守住8.15万立方米矿产资源
时间:2017-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院民行科在审查办理一起非法采矿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非法采挖施工区及周边山体石料,经浙江有色地质矿产勘察院测量,未经批准采损消耗资源储量(111b)矿石量8.15万立方米,重量达21.12万吨,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矿产资源保护监管方面存在管理上的不足。

    针对这一情况,民行科经调查核实后,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单位根据职责做好被破坏山体的修复治理及相关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对全区类似工程建设行为进行检查督查,及时有效制止、查处非法采矿等破坏国土资源行为,严格保护国土资源。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引起了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所属乡镇部门的重视,先后就我院提出的几点建议进行了审查和整改,并给予了回复,详细阐述了该起事件的经过及执法处置情况,表示将认真对照法律法规,严格加强矿产资源巡查监管,对全区范围内工程建设行为开展专项检查督查,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巡查和整治工作机制,严格保护国土资源。

本院概况
检务公开
12309中国检察网
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
法律法规数据库
中国检察听证网
案件信息公开
代表委员联络
网上信访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211号 电话:(0575)81102527 邮编:31203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