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会认真改造,不辜负检察官对我的期望!”
不久前,颜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柯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他知罪悔罪,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这起看似普通的案件背后,标志着柯桥区检察院首次探索对可能判处实刑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7年9月8日,颜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柯桥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羁押期间,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干警找颜某谈话,发现其认罪悔罪,愿意退还赃款,态度较好,但情绪时常低落,他提出,希望能改变强制措施。为此,检察官们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到颜某父亲癌症复发,不久前医院还下达了病危通知书,颜某是家中独子,却不能回家照料,导致关押期间情绪波动。
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刑事执行检察部于2018年3月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经查,颜某涉嫌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他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实刑,综合考虑该案犯罪情节、社会危险性及被告人人身危险性情况,检察官认为在追诉犯罪的同时,司法应当兼顾人伦常情,体现人性关怀温度,建议对颜某改变强制措施,一方面符合以人为本、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稳定其心理,矫正其行为,促其早日回归社会。 因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3月28日,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十八条相关规定,柯桥区检察院公诉部决定对颜某改变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我保证遵守取保要求,配合办案机关对案件的办理。”颜某郑重承诺。
6月29日,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该案,颜某提前到达法庭!庭上,他积极配合庭审活动,鉴于其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法院对其予以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