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是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萌发地,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6月5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治水办、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共同召开了守护我省“美丽河湖”专项行动部署会。
为积极落实省市院关于开展“美丽河湖”专项行动,高标准推进区域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在柯桥区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下,6月17日上午,在柯桥区柯岩风景区内,柯桥区检察院联合区治水办、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的守护“美丽河湖”暨福寿螺清除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启动会上,进行了“驻治水办检察官联络室”揭牌仪式和“守护美丽河湖行动先锋队”授旗仪式,并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30万尾鱼苗被放入鉴湖水中,为鉴湖流域增添新的活力。“今天放流的这30万尾鱼苗中,有20万尾青鱼,这些青鱼可是福寿螺的天敌啊。”
启动会结束后,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吴建明的手机中不断有微信信息弹出,原来,在该区“五水共治”工作联系群中,各镇街部门正将清除福寿螺的工作情况反映上来,“为柯桥速度点赞,此次福寿螺专项清除行动非常迅速高效。”吴建明对此深有体会。
今年 6月初,柯桥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区内浙东运河及各大河湖的河沿、水生植物、农作物上存在外来生物福寿螺大量繁殖的情况,“福寿螺的粪便能污染水体,繁殖量惊人,可造成其他水生物种灭绝,极易破坏当地的生态系统。而且福寿螺内的寄生虫对误食者会造成严重的健康危害,甚至会导致死亡。”
经过前期调查后,该院第五检察部迅速召开福寿螺清除磋商会议,邀请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治水办、柯桥、华舍、钱清、湖塘、柯岩、杨汛桥等八个部门(街道)参与,就如何清除福寿螺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关整改要求。
会议结束后,各部门立即部署开展福寿螺清除工作。为了扩大清除范围,取得更大成效,柯桥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了此次守护“美丽河湖”暨福寿螺清除专项行动。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各镇街对福寿螺危害严重的河道进行集中清除,防止福寿螺进一步繁殖和蔓延;同时,加强监测预警,防止外来物种侵害;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广大群众对福寿螺繁殖成患危害后果的认识,积极推动福寿螺清除及外来物种防治工作。
“检察机关将与各部门携手打好河湖生态保护攻坚战!”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昌夫在启动会上表示,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力推进守护“美丽河湖”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