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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先锋”标兵|吴建明:司法为民有担当
时间:2019-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从检十一年,吴建明同志在检察工作中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心系百姓,切实从群众利益出发,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十余年间,吴建明同志始终保持着强烈的检察责任感,在每个工作岗位上都做到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将一份检察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付之于实践之中。 

用心办案司法为民 

作为一名检察官,吴建明同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办理一些可以进行刑事和解的案件时,他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方的意见,从双方实际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检调对接”,最大限度化解矛盾。 

吴建明曾办理过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他发现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在一起经营小生意多年,平时存在误解和小矛盾,最终导致了故意伤害案件的发生,如果简单地将该案一诉了之,双方的积怨只会越来越深,并不能解决案件本身的问题。为此,他积极寻找案件突破口,最终使被害人一方得到有效赔偿,犯罪嫌疑人得到从轻处理,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

在办理一起合同诈骗案时,几名被害人多次找到吴建明,强烈要求犯罪嫌疑人退还钱款,面对他们激动的情绪,吴建明冷静对待,他从案件实际情况出发,组织犯罪嫌疑人和被害双方进行多次协商调解,在他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还款协议且履行完毕,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 

公益诉讼守护民心 

2018年8月,吴建明同志调入民行部门,之后主要负责从事公益诉讼工作。为了更好地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有关公益方面的情况,他几乎每天都要带领办案团队去走街访村。仅2018年11月至今,吴建明同志和他的团队已外出走访调查进行现场排查线索200余个。

在走访调查时,由于一些公益违法行为发生地处在偏远隐蔽处,吴建明和他的团队经常需要步行前往,碰上雨水天,衣服鞋子全部湿透更是常事。但是群众利益无小事,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一年多来,吴建明同志和他的团队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在办案中积极沟通协调,最终妥善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问题,使得公益诉讼工作有效有序推进,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食品药品等领域办理了一批深受群众好评的案件。 

今年3月,有群众反映村里的一条河道存在被长期违法拦截的情况,导致河道断流,水质严重恶化,并产生行洪排水隐患,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但反映多次均未果。吴建明同志迅速带队前往调查核实,并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法定职责,对违法拦截河道构筑物进行拆除,并依法对相应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理。如今河道恢复畅通,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

与此同时,吴建明同志在检察工作中善于总结,积极撰写调研文章。撰写的多篇调研文章被省院、高检院收录或发表在各类期刊,其中一篇检察建议书还被最高检收录出版。此外,他还有多篇文章获奖,其中《重大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构建探析》曾获绍兴市检察系统“检察能动和机制创新”论文评比二等奖;《论刑事诉讼法第79条逮捕条件的理解和适用——以员额检察官审查逮捕案件为视角》曾获绍兴市法学会研究成果二等奖;《淡泊明志,宁静致远——解读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曾获得浙江省检察院“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征文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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