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烨清
第二检察部 员额检察官
今年是王烨清进入检察机关工作的第九个年头,九年来,她始终坚守在刑检一线,办理过许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她曾相继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十佳辩手”、“优秀辩手”等荣誉称号,荣获全市第三届控辩对抗赛二等奖;并多次获评全区优秀共产党员;她办理的朱某职务侵占案被评为全市服务非公公诉精品案例。
九年来,她不断成长,不断收获,而让她最难忘的却是在办理一些小案件中,切身体会到了什么是枫桥经验,什么是真正的运用枫桥经验化解矛盾。
2020年,王烨清曾办理了一起看似非常简单的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刑事和解,整个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似乎没有任何问题。然而,就在王烨清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意见的时候,她发现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谈吐间都带着质疑,经仔细询问后,原来双方当事人均对案件事实心存疑惑,都认为自己的伤势鉴定评定过轻,甚至一方当事人还提出,“参与打架的还有别人,为什么他没有被抓起来?”因此,双方当事人虽然在纸面上书写了刑事和解书,但实际上矛盾并未化解。
“小”案件关系“大”民生,为摸清案件事实,还原真相,将矛盾真正化解在源头,经过认真思考,王烨清制定了“三步走”的计划,并迅速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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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法医面对面,解开伤势鉴定疑惑。
对于当事人双方对本案核心证据鉴定意见的疑惑,由本院法医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而法医审查后的意见与侦查机关搜集在案的鉴定意见一致;同时组织犯罪嫌疑人与本院法医进行面对面的交流,通过充分答疑解惑,解除当事人对关键性证据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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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审查调查并行,全面查清案件事实。
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另一名在场人员未抓获的疑问,王烨清充分利用检察机关调查权,开展自行调查工作,通过询问证人,查看现场,找其他无利害关系证人等,并结合已在案证据,最终查明该在场人员仅有规劝行为,并不存在故意伤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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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释法说理充分,明明白白化解矛盾。
为进一步化解当事人的疑虑,王烨清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针对他们提出的每一点疑问,在调查摸清事实的基础上,她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得到彻底化解。王烨清在案件办理中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坚持调查、审查相结合的做法,使得当事人充分了解了检察机关的履职过程,增强了对司法机关的信任。
践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精髓,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作为检察机关与群众联系的每一个细胞单元,王烨清内心始终坚定着想要群众满意,就必须争做一名枫桥式检察官,将群众路线付诸实际行动,用心回应群众的每一个需求的理念,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行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