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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

      

2019110日在绍兴市柯桥区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改革创新,推进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围绕中心履职尽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P2P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套路贷”等犯罪,提起公诉40121人,妥善办理“善心汇”非法传销、“YY语音”网络直播平台团伙诈骗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深化服务非公经济工作,加大力度打击职务侵占、合同诈骗、虚假诉讼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提起公诉3979人。以区委区政府开展“企业服务月”、“走企连心”服务活动为契机,走访商会、联系镇街重点企业,提供精准法律帮助。服务美丽柯桥建设,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1人,提起公诉1327人,办理绍兴地区首例重点排污单位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案件。成立公检法环联合办公室,在区治水办(河湖长办)设立检察官联络室,增强府院防治污染合力。

扎实推进平安柯桥建设。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041079人,办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732171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797人,提起公诉1460人,为深化平安柯桥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非法行医犯罪,提起公诉4352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83人,提起公诉63人,依法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4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人。办理的余文荣等21人涉恶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批典型案例”发布。

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办案释法说理,促进刑事和解43件,化解矛盾纠纷38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探索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检律联手解决信访难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近亲属提供救助,发放救助金4万元。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严格落实“少捕慎诉”原则与特殊保护制度,依法宽缓处理64名涉罪未成年人。检察长受聘担任中学法治副校长,讲授法治课,青年干警8次入校宣讲“防治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法律知识,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围绕强化监督主业,维护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533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6人;对侦查活动中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纠正漏捕、漏诉15人。健全侦查瑕疵行为登记制度,针对侦查违法行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前介入、及时通报12.1”柯桥劫持人质案,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在区公安分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根据派驻期间掌握的线索,监督公安机关对刘勇贩卖毒品案立案侦查,后该案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充分发挥审前过滤作用,严把事实关、证据关,严防冤错案件,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40人,不起诉7人。

强化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加强审判监督,对认定事实罪名有误、量刑不当的7件刑事判决提出、提请抗诉,4件已获法院支持改判。其中对一起抢劫、强奸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提出抗诉,法院依法改判,量刑档次从八年增至十二年。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开展公诉案件质量评查暨刑事裁判文书交叉检查专项活动,增强监督效果。加强执行监督,督促法院对326名有能力执行财产刑而未执行的罪犯及时追缴罚金,执行到位金额170余万元;对13名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服刑人员建议收监执行;对34名不适宜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不当行为14件;两次联合相关单位,集中考察辖区内16个镇(街)5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着力构建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新格局。全年共对38件民事生效裁判开展监督,提请上级院抗诉22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法院已改判27件。强化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深挖涉恶“套路贷”系列案件背后的虚假民事诉讼,对28件虚假诉讼案件提请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有力维护司法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我院办理的倪某尧与金某华等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被评为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精品案件”。

三、围绕深化改革创新,着力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

统筹推进检察环节各项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已有25名员额检察官基础上,第三次顺利遴选员额检察官3名,全部配置于司法办案一线。招录司法雇员12名,实现1+2”办案组织模式构建,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修订完善司法档案管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绩效考核等配套制度,通过案件监督管理、质量评查、履职评价等方式,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深化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改革要求。推动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常态化,自员额制改革实施以来,4名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107228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监察与刑事诉讼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和惩办腐败犯罪。

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全省三级检察机关统一挂牌,在全国率先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配备专人负责举报接待和线索管理、流转工作。规范内部举报线索移送备案机制,制定出台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工作实施方案、职能部门办理职责清单。拓宽举报线索来源渠道,引入12345市民热线数据,实行定期移送。强化举报线索审查办理,受理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线索28件。其中受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当事人反映侦查机关传唤超期、保证金管理不规范的线索,调查后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侦查机关及时作出整改。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全面深化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积极争取外部支持,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区府办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若干意见》。完善线索发现、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衔接机制,加强与水利、环保、农林、市场监管等执法单位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6件,督促追回国有财产600余万元,督促追缴罚款、责令缴纳赔偿金9万余元,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错、积极履职,公益诉讼工作成效初显。办理食药、环保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法院均已判决并支持全部诉讼请求,责令缴纳赔偿金近13万元。

四、围绕检察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向党委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政治轮训,组织周一夜学、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建工作,推动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加强检务督察和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引导干警转变工作作风、公正廉洁司法。

强化专业素能,加快人才培养。以培养专业型、实战型人才为重点,分层分类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认真组织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检察工作新方向。强化检校合作,开展定向业务培训,借助高校优秀智力资源,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对干警办案的监督指导作用,评查检察环节案件224件,切实提高办案专业水平。突出青年人才培养,通过压担子,引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推动青年干警快速成长。今年以来我院10项调研成果荣获国家、省市级奖项,其中屠某方诈骗案不起诉决定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说理检察法律文书”。

自觉接受监督,促进规范履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向区政协主席会议通报司法改革工作情况,向区委统战部通报重点检察工作情况,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重要法律监督文书。强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走访区域内省市区人大代表,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不断加强改进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在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023条,公开法律文书1276份,接待律师阅卷492人次。依托检察新媒体平台及时推送工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院连续多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致以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工作正处于转型发展探索期,诉讼监督作用发挥尚不充分,检察权规范运行监督机制有待完善;部分干警司法理念、办案方式亟需转变,办理新型案件能力有待加强,高层次检察人才总量相对缺乏;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政策需要优化,员额动态管理、绩效考核、职业保障等机制尚未健全等。

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9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一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深化推进检察环节各项改革,加强检察监督,全面从严治检,不断推动柯桥检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加快打造“绍兴大城市建设的排头兵、接轨沪杭都市圈的桥头堡”提供坚实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坚持讲政治与强业务两手抓,将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之中。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夯实政治理论基础,把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的行动自觉。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坚持同频共振顾大局,把握检察事业时代坐标。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更加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统筹起来。围绕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防控重大金融风险,落实强化企业产权司法保障、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工作举措;围绕维护民生民利,严惩涉及食品药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犯罪;围绕平安柯桥、清廉柯桥建设,从严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深化与监察委的衔接配合,积极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三、坚持强化监督谋发展,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围绕检察监督薄弱环节和法律明确的新增职责,主动适应诉讼监督新要求。进一步推进以办案为中心的法律监督工作,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法律监督机制,更好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民商事审判、执行和虚假诉讼的监督,强化行政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着力补齐工作短板;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探索未成年人司法规律,最大限度维护未成人合法权益。

四、坚持锲而不舍抓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员额管理、办案团队、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部门设置,科学配置检察资源。深化公益诉讼改革,围绕重点领域,强化对严重侵害公益行为的监督。推进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工作,致力打造法律监督工作的“指挥部”。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强化检察科技应用,全面提升“一体化办案系统”协同运用。

五、坚持从严治检不松懈,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落实上级巡察反馈意见,着力抓好整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对重点执法岗位、关键执法环节的监督力度,规范检察权行使,确保队伍风清气正。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创新贴近基层检察实践的教育培训方式,引进外部智力智库,重点培养一批在金融、互联网、知识产权等领域具有专业知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检察官。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更加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障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新的起点开启新的征程,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聚焦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为助力柯桥高质量发展、奋力进军全国“十强区”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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