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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8日在绍兴市柯桥区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钱昌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三服务活动工作部署,围绕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活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推进柯桥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依法充分履职,主动服务中心大局

服务企业“面对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我院持续加大对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涉企案件92184人。妥善办理一起企业部门经理利用职务便利,截留侵吞企业资金及产品案,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90余万元,并协助企业堵漏建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审慎把握涉企案件法律政策界限,坚持打击与保护相结合。依法建议公安机关对2名民营企业负责人改变强制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深化与工商联、行业协会联系,畅通检企联络渠道。联合区工商联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方案》,挂牌成立驻区工商联联络室,聘请36位商(协)会会长作为特聘联系人。院领导带队走访区内50余家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和商会,了解企业司法诉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加强企业经营刑事风险防范指导,系统整理近三年来我院办理的涉企案件,编制《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白皮书》。加强涉案件研判,撰写《2018年涉税案件情况分析》,报送区主要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服务基层“实打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化。以高度的政治站位、有力的工作举措,精准打击、坚决亮剑,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12140人,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6161,依法起诉23136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810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214人、保护伞”案件22纠正漏捕1人,追加起诉30人。配套运行破网打伞机制,制定《线索摸排移送工作机制》《保护伞线索发现移送工作机制》。深入分析黑恶势力犯罪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通过典型案例公开、调查分析研判等方式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在办理魏某仁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时,针对魏某仁等人长期滋扰乡村,基层疏于管理的问题,及时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依法办理俞某云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针对相关单位对行业领域执法过程缺乏有效监管、廉政教育待加强的现状,及时向当地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堵塞执法监管漏洞,促进公正执法。

服务群众“心贴心”,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犯罪专项行动,提起公诉2565人,办理食药品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民事公益诉讼3件,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生态环保检察,依法起诉1434人,其中王某水、余某亮等人污染环境系列案,就有关部门未能妥善处置涉案危险废物的问题及时发送检察建议,督促迅速整改,有效防止二次环境污染。办理破坏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4件,服务美丽柯桥建设。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起公诉24110人,开展P2P平台非法集资犯罪专项打击行动,精准办理涉案金额达3400余万元的EATK电子虚拟货币诈骗案和中佳易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新型案件,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积极探索推进信访最多跑一次,严格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16件次,耐心释法说理,分流引导矛盾纠纷。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11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缓解涉案家庭实际困难。对一起因家庭困难、无力负担相关费用,致使被害人遗体停放殡仪馆一年多未能火化的信访遗留问题,牵头协调解决,落实司法救助,妥善化解信访积案。

二、强化监督主业,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依法履行批捕、公诉职能,共批准逮捕6851104人、提起公诉11101919人。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注重防错防漏、不枉不纵。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9人,监督撤案22人,增捕2人,纠正漏诉78人。其中我院立案监督的钟某等人“邮币卡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4亿元经法院判决,钟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冯某和许某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严把审前过滤关,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63人,不起诉24人,其中无罪不起诉13人。针对侦查违法行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发送检察建议11份,严防冤错案件发生。加大审判监督力度,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6次;对认定事实罪名有误、量刑不当案件,提出抗诉4件,均获改判。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督促法院对334名有能力执行财产刑而未执行的罪犯及时追缴罚金。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96件,被采纳79件。加强重点人群监督管理,收监执行6名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服刑人员。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少捕慎诉原则,全年共对57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处理决定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在生效裁判监督方面,以打击虚假诉讼为抓手,充分运用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深挖民事虚假诉讼犯罪线索,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4集中精力办理一批社会效果显著的虚假诉讼案件,潘某与金某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与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发布的六大刑民交叉典型案例完善虚假诉讼联合查处机制,成功办理浙江某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系列案,涉案金额高达1.6亿元,有效维护了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案被评为全省民事检察精品案例。开展民事审判、执行程序监督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实现办案零突破,依职权办理违法建筑非诉执行案件8件,发送检察建议8份,涉案违法建筑达1000余平方米,相关职能部门均已采纳。有效推进涉及未成年人的行政检察监督。保护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权,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教体局等五部门出台《涉罪未成年人信息通报与联络机制》,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督促恢复1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学籍;加强专项监督,助力护苗行动,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取缔1黑网吧,关停1有照无证非法校外培训机构。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牢牢把握公益核心,构建协作机制、拓展监督线索、提升监督效果。实现行政公益诉讼四大领域全覆盖,全年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1件、民事公益诉讼3件。加强与相关执法单位的协作配合,完善线索发现、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衔接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针对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废气污染等事项,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跟踪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针对柯桥城区道路施工不规范、影响过往人车通行的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履行监管义务,对施工单位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三、深化改革创新,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

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根据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推进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机制。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共设立7个业务部门和2个司法行政部门,优化设置员额检察官办案组,组建专门办案团队,强化办案力量配备,全面提升“四大检察工作质效。积极探索《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成功侦办一起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犯罪案件,该案系全国首例检察机关以机动侦查权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有效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把握认罪认罚适用条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诉讼效率。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7261024人,其中起诉699人,不起诉325人。全面落实值班律师制度,主动听取辩护人意见,共提供法律帮助836人次,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024份,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对接,提高量刑精准度,586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被采纳率90.4%

持续加强配套体制机制建设。根据内设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及时制定分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检察长专家门诊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对干警办案的监督指导作用,全年开展4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共评查各类案件149件,对发现的问题反馈到人,落实整改,切实提高办案专业水平。我院办理的纠正黄某刚、谢某桃等遗漏累犯情节的案件质量评查案,被省院评为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强化检察科技应用,正式启用远程提审系统,全面提升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协同运用。

有序规范检察权运行。深入学习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就《意见》内容和精神向区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将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平台、区机关部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切实提升法律监督的刚性。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公诉工作并接受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向区政协主席会议通报民事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工作,向区委统战部通报三服务活动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劳动模范等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在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699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7条,公开法律文书1483通过两微一端发布信息130248条。

四、坚持从严治检,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导全院干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细化责任,落实整改,切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意识形态教育,严格落实向党委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院领导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压实管阵地、保安全、把导向、强队伍的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签订一岗双责责任状,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加强检务督察和警示教育,认真执行三个规定,组织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及时通报各类典型案例,确保纪律规矩教育常态化。组织干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切实增强职业荣誉感,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加强专业素能建设。以打造政治素质过硬、专业水平突出、业绩能力出众的人才队伍为导向,全年选拔任用4名中层正职、7名中层副职干部,遴选5名员额检察官,切实优化队伍结构。出台《季度之星评选办法》,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强化检校合作,分层分类推进业务培训全面推开全员轮训、法律政策研讨、案例实战演练等岗位练兵活动。我院连续多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两项省院重点课题获2019年度全省检察理论优秀调研成果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院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领域,监督力度和监督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服务活动尚需向纵深推进;认罪认罚案件精准化量刑建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研究,努力改进。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柯桥区奋进全国十强区的赛点。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抓手,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立足检察工作职能,促进服务大局质效再提升。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完善基层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助力打造柯桥区域治理现代化新格局。切实发挥检察职能,持续深化三服务活动。坚持打击和保护相结合,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强化民生检察,精准打击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犯罪。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强化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二是围绕监督主责主业,促进法律监督工作再强化。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契机,补短板、强弱项。积极推动行政机关执法信息和司法办案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机制建设,优化刑事诉讼监督,不断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法律监督机制,加强民事诉讼监督,改进行政诉讼监督,完善公益诉讼监督,用精用准、用足用好法律监督手段,持续强化监督能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三是把握司法改革契机,促进改革创新成果再巩固。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努力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积极探索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实现司法资源高效集约配置。围绕重点业务部门和重要办案环节,积极探索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内部监督模式。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12309”检察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为民亲民新窗口

四是着眼检察发展方向,促进检察干警责任再压实。积极适应检察改革对办案工作带来的新变化,以岗位素能标准为依据,通过压担子,引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等方式,推动青年干警快速成长。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持续完善检察官绩效考核机制,继续加强日常管理,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能。进一步完善奖惩激励制度,激发全院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精神,让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警有更广阔的发展平台。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岗位责任,把握大势,凝心聚力,为加快打造新时期国际纺织之都、融杭接沪示范区、全国十强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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