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之梦由来已久,当初在高考结束选报志愿的时候未能按照父母的意愿报考师范类而选择了法学专业,为此父母在我读大学期间经常在我耳边念叨法律这条路不一定适合我,而我内心一直坚定着法律人对法律的热爱,这种热爱让我顺理成章地选择了所热爱的检察事业,当检察梦想成为现实时,我更坚定了对检察事业“你若不离不弃、我便生死相依”的决心。
对法律的信仰也使得读书时代的我对法律的认识近似乎神化,认为法律是定纷止争的唯一标准,与法律的“朝夕相处”,才发现法律的适用并非如书本中的理想国,法律是社会化的产物,也只有根植于社会生活之中才能推动法治的车轮滚滚向前,我坚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
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入,我更明白了苏力先生“责任高于热情”的含义所在。“挺直脊梁做人,俯下身子做事”正是检察官的品格所在,只有挺直脊梁,一身正气,光明磊落,才能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感召群众,同时我们也更需要有俯下身子去贴近群众,时时心存敬畏,以如履薄冰的心态去审查案卷,以举轻若重的心境去面对案卷中每一个合理怀疑之处,哪怕是极其细微的地方,也要将细微之处的“轻”作为重中之“重”来对待。因为每一起冤假错案对案件当事人来说都是不可逆转的生命之痛,所以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我们一定要坚守法律的底线,让经办的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受住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