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检察新兵,从检4年,一直在公诉岗位。公诉,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代表国家指控犯罪、保障人权。因为工作的特殊使命,我养成了较真的习惯。
就低认定不是最低认定
有一个开设赌场案件,多名被告人对抽头金额的供述都不一致,能够证明抽头金额的直接证据也仅有这些被告人的供述,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应当就低认定数额。但我在审查后发现,其中一天赌场结束后,为赌场提供场地的人员向其中一名被告人领取好处费时,获悉该被告人统计当天抽头获利的情况,该金额与负责抽头人员供述的金额一致,且远高于多名被告人供述的金额。我在复核了上述证据后,以较高的金额进行了认定,并获得法院判决的认可。
相信鉴定不是轻信鉴定
有一个重大责任事故案件,鉴定机构根据库存管理软件数据进行价格鉴定,定损金额高达二千余万元。在核实数据真实性的基础上,我对数据信息进行了审查,发现在事故发生前被害单位有两笔数量较大的进货,该种货物系被害单位拥有品牌,厂家负责加工,被害单位自行提货,经进一步调查物流信息,发现订单时间虽在事故发生前,但部分货物提货时间却在事故发生后,即该部分货物不可能在事故中被损毁。发现上述问题后,我对所有数据进行重新审核,核减数百万元,避免了错误认定,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较真是一件心累的事,但就刑事工作而言,又是一件必不可少且有意义的事。法律没有特殊的利益、兴趣和判断标准,只有不枉不纵,只有让法律事实最大程度贴近客观事实,才能真正做到对刑事犯罪的准确打击和对人民权利的有效保障,才能让每一个人生活在和平与安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