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院动态     检察要闻     创新创优     法律监督     检察文化     权威发布     检察风采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释法
新生群里来了一位“好心学姐”后.......
时间:2022-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作为刚刚脱离父母庇护的大学新生来说,从进入大学校园的那一刻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生活,他们对大学生活满怀憧憬,但一些大学新生缺乏社会经验,防范心弱,不知不觉中就被骗子设下了“圈套”......

日前,柯桥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冒充“学姐”、“校友”身份,对在校大学生实施诈骗的案件。

“你好啊,让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17级会计专业的许雅帆,是你们的老学姐了!新生入学,有什么不明白的都可以问我哦!”2020 年10月,刚刚步入大学生涯的小范,在新生QQ群里认识了一名自称为许雅帆的“学姐”。作为新生,小范对校园的一切都很陌生,此时热情的“学姐”出现了,让她感觉到了一丝温暖,“你想找兼职吗?提供一下你的个人信息,我这边帮你在报名系统内填录入职信息。”通过网上几番交谈后,小范对“学姐”很是信任,将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账号、班级信息等情况都告知了对方。

“学妹在吗,可以帮学姐一个忙吗?”不久后,小范就收到了“学姐”发来的求助信息,“我支付宝里的钱不够了,你可以转给我吗,这是收款码,你扫一下。之前我已经通过银行卡转账给你1000元,这是截图。”随后,小范就收到了一张银行账户转账成功的截图,上面显示了自己的银行卡号,于是,小范毫不犹豫的扫了对方发过来的收款码,将1000元打了过去。可是,当她查看自己的银行账户时,却发现并没有1000元进账,这是怎么回事?于是,“学姐”告诉她,钱到账需要一定时间,“你再等等吧。”

就这样,小范没有等到钱到账的信息,却等来了老师关于防范诈骗的提醒,“有人冒充学姐在实施诈骗。”此时,小范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2021年8月,胡某被柯桥警方抓获,随后移送至柯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让人惊愕的是,胡某是一名男子,他曾经也是一名大学生,而他在网上的身份信息都是虚构的。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2019年12月到2021年8月期间,胡某利用江苏某学院、浙江某学院大学生QQ群聊添加在校大学生,发布虚假兼职信息,谎称自己是学姐、校友,在获取在校大学生的信任后,假借刷支付宝花呗积分、微信限额代转换钱、借钱等名义,多次骗取数名在校大学生钱款共计37297.9元。

日前,经柯桥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柯桥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胡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检察官说法:骗子套路千千万,防骗指南要牢记,线上交流需谨慎,警惕突如其来的“学长学姐”的关心,凡是涉及到金钱交易,就要多一个心眼,谨记不轻信、不贪图,遇到问题及时与父母、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沟通,不给骗子可乘之机。

本院概况
检务公开
12309中国检察网
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
法律法规数据库
中国检察听证网
案件信息公开
代表委员联络
网上信访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211号 电话:(0575)81102527 邮编:31203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