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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变身48万? 警惕披“孝道”外衣的公墓投资陷阱!
时间:2022-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不法分子打着传播孝道文化、推动殡葬制度改革的旗帜,以投资墓葬、与在建寺庙合作等为幌子,将中老年客户诱骗至所谓的项目地点进行考察、参观,以投资公墓项目有高回报、介绍他人投资可获得高额返利为诱饵实施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近期,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中华孝道为名吸引中老年群体投资公墓项目的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涉案40余名被害人均为中老年人,涉案金额累计达280余万元。

  案情回顾
  2019年3月的一天,公安机关接到市民王女士(化名)的报案,“我被人骗了,他们让我投资了一个公墓项目,当时有很多人投资,我就也投了6万元,拿到了2万元返利,我就又复投了,但是后来一分钱都没收回来。他们还跟我们说,谁去报警后果自负,也不会有好处的,我之前就一直不敢报警。”
  不久后,叶某、林某、丁某甲、丁某乙等人被柯桥警方抓获归案。  
  原来,王女士口中的公墓投资项目就是深圳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的“中华孝道园”公墓投资项目。2016年年底,叶某的朋友向他推荐了该公墓投资项目,称“这个项目是为了推动殡葬制度改革,投资收益不错,投资1万元,5天可获利800元,半年为一期能拿3万元,到期后可提现也可复投,复投总共为五期,三年以后达到48万元,如果一次性投资15万元,就可以免费送一本中华孝道园生态公墓福园福位证”,并带着叶某到深圳中华孝道园总公司和项目现场参观。叶某参观后决定进行投资,随后林某、丁某甲、丁某乙也纷纷进行投资。因总公司承诺可以投资片区进行分红,叶某、林某、丁某甲、丁某乙四人为了赚取更多利益,便商议在当地租用门市部作为该投资项目的服务站,介绍他人投资该项目,吸收公众资金转账给公司或上级人员。经营半年后,“中华孝道园”公墓投资项目出现提现困难,随即又以其他名目继续吸收资金至案发,而报案人员王女士就是其中一名参与投资的被害人。

  

  当检察官问王女士为什么如此相信对方而投入大量资金时,她回忆道:“当时我觉得这个项目是带着孝道文化来推销的,我想最坏也不可能有人打着这个名义来骗人吧,我很信佛就参与了”。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认定,2017年2月至2018年初,被告人叶某、林某、丁某甲、丁某乙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口口相传、设立深圳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站、召开现场推荐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推广深圳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华孝道园”公墓投资等项目,以承诺“投资1万元,每个工作日可返利104元,三年可收益48万元”等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方式还本并给付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社会不特定人员投资购买深圳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孝道园公墓等项目,至少向40名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285.9万余元,未兑付本金共计223.7万余元。
  被告人叶某、林某、丁某甲、丁某乙四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缓刑二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深圳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因以推行孝道文化,投资“中华孝道园”公募项目为噱头,以诈骗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该公司李某某、王某某等主要工作人员构成非法集资罪等,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
  检察官说法
  公墓墓区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公民仅具有使用权,不允许自行转让或买卖。在这起案件中,其虚假宣传目的就在于通过高额返利吸引大批投资人投资,然后非法获利。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老年群体要警惕披着“孝道文化”外衣所设的“利润丰厚、稳赚不赔”的公墓投资骗局。预防诈骗最重要的就是不偏听、不轻信、不转账,要谨记“投资有风险”,切勿轻信他人允诺的高收益、高回报的养老项目投资产品,不贪图蝇头小利,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子女应多加陪伴老年人,经常向老年人宣传防范诈骗知识,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保存证据并立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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