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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歪门邪道”,她竟被亲戚骗走数百万元
时间:2024-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真的没有想到,我会被她骗走300多万!”回想起自己因为“托关系”被骗的经历,张女士(化名)后悔不已。

2020年6月,在柯桥做生意的张女士碰上了一件难事,她的丈夫因涉嫌犯罪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心急如焚之下,张女士想到了远房亲戚汤某,“她和我说过,认识很多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汤某“热情”地帮忙介绍了律师,并告诉张女士,自己可以帮忙打点“关系”。为此,张女士深信不疑。

“快准备200万现金送到酒店来。”不久后,汤某就以给领导送礼打点“关系”为由,让张女士准备200万现金送到杭州某酒店,还煞有其事地让她把现金装在酒箱子里掩人耳目。之后,汤某又以帮忙让张女士的丈夫在看守所内受到优待为由,拿走了30万现金;又以给办案机关领导送礼为由,让张女士准备80余万现金。期间,汤某还陆续提出,要让律师去打点“关系”,宴请领导、送礼,律师阅卷需要开销等各种事由,从张女士处索要现金和高档烟、酒、茶叶等物品。就这样,短短几个月时间内,汤某合计从张女士处骗取价值360余万元的钱财。

2021年年初,当张女士到律师处询问案件情况时,得知汤某所谓的“需要交给律师去‘打点关系’的钱财”这件事根本就是无中生有。但此时的张女士已经“走火入魔”,仍然对汤某“心存幻想”,继续让她在案件处理上“请托关系”。就这样,直到丈夫被法院宣判获刑时,张女士才幡然醒悟。

经查,汤某所称的领导都是她虚构出来的,而骗取的300多万现金,都被汤某用于购买车辆、奢侈品等个人消费,至案发时,这些钱财早已被汤某挥霍一空。

日前,经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汤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检察官说法

“托关系”、“走后门”本就不被法律所允许,还可能涉嫌犯罪,即便是面对关系亲近的人,也要擦亮眼睛,谨防被骗。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任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司法公正不容许任何组织或个人有干预司法的特权。广大公民应当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表达合理诉求,切勿寄希望于“找关系”“靠熟人”等不正当途径来减轻或逃避司法责任,逾越法律边界,更不要轻信他人可以“找关系”的说辞,落入骗子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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